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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4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与2020年项目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1-06-21 09:11: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1〕194号)相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科学申报2022-202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建立我校修购专项滚动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修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2.重点支持领域

(1)校区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管网、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照明安全等;

(2)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艺术场馆等房屋建筑物;

(3)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

(4)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

(5)图书文献及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6)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

(7)完善安防、监控、消防、防雷设施;

(8)学校教学实验平台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校级统筹项目。

根据修购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学校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为学校建设发展层面统筹安排项目。各有关项目牵头单位围绕学校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项目牵头部门加强协调,做好项目规划的论证、遴选等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申报实施归口管理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遴选和排序。涉及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道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安防、消防等)、建设项目配套、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申报项目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论证申报。

项目申报具体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教学平台建设、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由教务处负责;

(2)新校区建设配套项目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

(3)学校基建类配套项目、大型修缮、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修缮(包括必要的配套设施家具)、场地修缮、教学实验室改造、地下管网综合设施、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由基本建设处负责;

(4)图书文献资料项目由图书馆(文化遗产部)负责;

(5)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

(6)实验室建设、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基地处负责;

(7)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由保卫处负责;

(8)食堂修缮、供暖锅炉改造、电力增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3.申报三年滚动项目预算

各单位从整体角度进行统筹和规划,综合考虑上报2022 -2024年三年项目滚动计划,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新增项目需按年度分别提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及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填报口径可参考《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绩效指标参考详见P16-P18)。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

(1)子活动申报额度起点原则上为1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各单位编制申报项目计划时,要综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与教学科研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的申报、实施、预算执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修购专项全部纳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往年实施的修购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会作为安排新项目预算的依据;

(3)校舍维修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建设的辅助设施和配套项目,需同设备购置项目分开申报;

(4)申报设备购置类项目需提供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包括品牌、型号规格、价格、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等具体信息,请相关单位提前调研、落实。按照规定,打印机、复印机、实验试件、实验耗材、人工费等不属于申报范围。

(5)项目中拟购置通用设备在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00万元以上的,需填写购置清单(详见附件5)。

2.申报方式要求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做好项目储备。此次申报将采用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时申报,线上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填报。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在6月21日下班前向计财与国资处预算科提供申报及审批人员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6),邮箱:ysk@njau.edu.cn。线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段为6月22日至625日。请申报人及时登录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的预算申报—专项预算端口进行填报,具体填报方法可参考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联系电话:84396449。

3.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计财与国资处预算科(行政楼A115室)。联系人:柳柳、陈平荪。联系电话:84396283。

4.申报项目评审

根据教育部要求,教育部评审专家组届时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本次只评审2022年申报项目;2023-2024年申报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库实施滚动管理,本次不予评审。

计财与国资处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遴选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制作PPT材料进行汇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2020年项目总结工作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届时教育部项目检查专家组将对我校2020年修购专项进行专项检查,请各相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2020年修购专项的基本情况、管理经验、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举措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ysk@njau.edu.cn。联系人:柳柳、陈平荪。联系电话:84396283。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2. 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 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4.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5.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拟购置清单

6. 申报及审批人员信息采集表

7. 预算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