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各类采招项目规范有序推进,结合往年春节前后供应商竞标积极性不高,招标采购项目有效竞争性不足的实际情况。为切实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活动充分竞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各单位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将需在寒假期间实施的采购项目于2026年1月20日前按规定流程在采购与招标系统内提交申请,我处将在寒假期间组织推进相关工作;逾期提交的申请,原则上将顺延至下学期开学后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各单位提前谋划,及时提交紧急、重要的采购项目申请,确保高效完成采购程序。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