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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关于催报暂付款的通知

时间:21-03-18 10:34:57

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学校暂付款管理,防止学校资金被长期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审计整改工作统一部署会的要求,我处决定从即日起,对学校5年以上长期未清暂付款进行催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暂付款催报的重点是5年以上、长期未清的暂付款,即2015年9月30日之前所借的各类未还借款(附《未核销暂付款查询》)。

请各单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通知借款人进行核对;督促、协助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办理暂付款冲账或还款手续。项目负责人、经办人也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暂付款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到计国处会计一科查询,以财务核实数据为准。

2、暂付款清理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凡借款方式为现金,用于差旅费、会议费、材料采购、备用金等借款,都必须在2021年3月26日之前办理暂付款冲账手续。如不能办理暂付款冲账手续需书面提交详细原因和还款期限,经单位(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计国处审核备案,理由不充分的一律清还。

(2)除上述(1)之外其他各类暂付款,请各单位(学院)认真清理,在2021年4月2前到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及时冲账,如到期不能办理暂付款冲账手续的,需书面提交详细的事由、过程、不能清账原因、处理建议等,经单位(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审核处理。

3、对本次暂付款催报工作不及时、催报工作效果不好的单位(学院),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将进行约谈,并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暂付款管理规定》的规定,采取“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不予办理新的借款,直至停报该项目经费。

本次催报,是学校落实教育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一部分,请各单位(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不得新官不理旧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本单位(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在3月19日前报计财与国有资产处会计一科。

联系方式:

汪晖:84396412、迟巧云84395715

顾兴平:84399017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