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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财务信息平台查验发票的通知

时间:24-12-19 14:16:14

各学院、各单位:

国家税务局已在全国推行应用电子发票及数电发票,目前我校财务报销审核过程中多次发现发票重复打印、报账的现象,近期多次发生因发票重复报销造成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退回情况及监管中心检测预警情况,给学校和报账人本身都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为了尽可能降低潜在风险,现通知:

一、所有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必需在我校OA系统财务信息平台查验,查验成功后,发票信息自动填入财务网报单,无需再打印发票查验单并书写“本人承诺该发票只报销一次”字样。

二、对于少量OA系统财务信息平台无法查验的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可以到地方税务局、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进行查验并打印查验结果,同时在发票上备注“本人承诺该发票只报销一次”。

三、请报账人员尽量按发票查验顺序排列后再投递,以提高报账效率。

四、电子发票、数电发票需在“财务信息平台”查验的要求自2025年1月1日(投递日期)起全面执行,对于不符合查验要求的报账单据一律进行退单重新查验。

财务信息平台查验票据流程见附件或登录财务信息平台,点击右上角“操作指南”字样,点击“网上报账系统”下的“发票查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如您通过财务信息平台查验票据时有疑问,请与会计一科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滨江校区:84396412、84395715、58606507;卫岗校区:84396637、84399787

附件:财务信息系统发票查验流程及注意事项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4年12月10日

编辑:王海红、迟巧云 校对:高天武 审核:郑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