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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内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3-11-24 17:20:2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现就2023年校内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明确主体责任。校内各单位是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部分专项预算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安排的,各二级单位需紧密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开展本单位当年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工作,对评价及申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确保真实客观。根据2023年整体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自评中相关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和指标评分应有充分证据和材料支持,供绩效抽评时查阅。

3.强化长效管理。实施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绩效评价结果将与后期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各单位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建立结果导向的绩效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流程

1.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应对本部门2023年所有下达预算经费(含中央财政专项)进行梳理和统计,根据预算执行进度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自评。

2.撰写总结报告。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执行对标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对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等方面。

3.绩效考核评价。我处将通过随机抽样和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评价的项目开展现场查看、专家评估等绩效综合考评方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立项、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学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应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请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分析总结,认真梳理预算执行缓慢的原因及困难,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及建议,强化预算执行工作力度与绩效目标实现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处于11月下旬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检查工作,各单位请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场听取当年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具体时间由我处与各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