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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3-11-28 10:13:51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学校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顺利完成,现将2023年年终财务报销、结账、决算工作及2024年开始报账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及新年度报账时间安排

1.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0日暂停报账(年终结账),2024年1月11日计财与国有资产处恢复对外报销。

2.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编报期间,暂停接收报销单据,暂停使用“网上报账系统、酬金申报系统”,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年末、年初财务报销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上缴各类收入

1.2023年12月31日前请各学院、各单位认真催缴各类收入,保证收入及时到位。如: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管理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科研协作费、水电费(回收)、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后勤保障、资产经营公司及相关实体所经管的学校资产收入等(包括房租及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继续教育学院办学收入等。

2.通过银行汇款、生源地贷款(零星)和通过现金缴费的学生,请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到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办理缴费手续、领取发票。

三、清理核销各类票据

1.各单位清理领用的各类票据,及时、足额上缴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

2.缴销领用的各种票据。要求各票据领用单位和领用人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机构缴销各类收费票据(包括已用和未用的)。对不按要求缴销的单位,将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收费票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各单位在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借出的各种票据(含税务发票)务必在2022年12月15日前到款入账,12月16日至12月31日暂停对外出借各种票据(含税务发票)。

四、核对各类到款

1.财务机构必须认真核对年度各类财政性拨款到账情况(含科研经费),确保各项财政拨款数字准确、及时到位。

2.各单位应及时确认因教育、科研、培训等业务活动自校外汇来未入账处理的各类款项,并按要求办理经费入账等手续。现尚有未认领款项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请安排专人尽快登陆OA系统进入“个人信息门户”,点击“财务信息平台”、“科研服务平台”查询未认领款项,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因延迟认领款项造成的用款进度延误,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五、及时报销各类支出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本年度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有要求的,尤其是2023年末要求达到“零结余”的各类项目经费,请及时列支相关支出。

1.凡属于财政直接支付类的大额支出,请于12月15日之前办理资金支付及报销手续。

2.其他各类项目经费形成的支出,原则上请在12月15日前办理报账(含冲销暂付款)手续,学校安排的大型支出项目,如改善基本教学条件项目、大型维修项目,应尽早完成竣工决算、验收、审计等工作,以便在年底前列支,实现学校年终财政专项经费零结转、零结余的任务,保证年终决算数真实地反映学校实际情况。外汇类用汇支出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完毕。

3.请各报账人员对网报中重复填报单据、拟作废单据、错误填报单据等各种无效预约单据及时自行删除,以确保项目经费的线上线下可用额度相符,保证项目预算的有效执行。

4.对于基建工程项目,要按计划核实拨款到位和使用情况;各工程款项、已竣工项目财务结算等业务应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完毕。

5.如在2023年12月31日内需结题的科研项目,请于12月15日内处理完相关暂付款、冻结金额等事项,以免影响项目结题工作。

六、清理暂存、暂付款

各类暂付款必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到计财与国有资产处会计科报销冲帐,不能及时报销的,请书面提出理由;各单位以各种名义所借周转金必须在12月15日前归还计财与国有资产处,今后仍需要使用周转金的单位,请于2024年再办理借款手续。年底前,各财务机构对长期暂存款进行清理。

七、及时办理银行转账业务(网银支付)及对账工作

1.为保证年终及时对账,2023年12月15日以后,计财与国有资产处不再办理转账支票(含校内结算中心)领用手续。各单位在15日后仍需办理对外结算的,由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审核后直接转账。

2.各财务机构做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工作。

在校结算中心开户的单位请参照办理,并做好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清查、核对工作。

八、及时办理校内转账业务

1.各单位校内转账业务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完毕。

2.各单位、各物资库房应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内部转账单据送各财务机构。

九、资产对账

1.各单位应做好资产核对工作,对本年已购入的资产并在资产系统办理验收建账业务的,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前到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办理报销入账手续,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后勤保障部、实验室基地处等有库存物资的单位应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对账工作,保证账实相符、帐账相符。

十、及时编报财务报告

各二级财务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工资返还、租金收入等工作;及时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报送计财与国有资产处,报表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是学校财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学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保障、服务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因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年终结账工作量较大,耗时较长,请各学院、各单位加强宣传并予以配合,合理安排好本单位用款计划和报账,共同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