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校内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科学合理编制学校财务预算,确保2021年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从2021年起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校预算“一盘棋”思想;围绕学校 “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单位工作重点,有序推进校内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科学、依法组织收入,加大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经费等保障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学校运行成本;事业发展经费实行项目申报制,加强预算评审与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坚持“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绩效考核”的总原则,实行“基本支出定额预算、项目支出零基预算”的预算模式。
(一)经费统筹,保障重点。实行积极、稳健、从紧的财经政策,统筹学校的各项资金来源,优先保障人员经费、运行经费,集中财力保障学校确定的重点支出,促进资金优化配置。
(二)依法理财,细化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各项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项目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着力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三)勤俭节约,降低成本。严格控制一般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从严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建设节约型校园。
(四)绩效导向,科学引导。2021年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项目安排与预算执行进度、检查结果相结合,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单位2021年的预算申报要参照2020年的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务必做到实事求是,避免虚报、多报,确保所申报的预算及对应的任务当年能够完成。
三、编制程序
学校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的方法。
“一上”:各职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报送计财与国资处。
“一下”:学校统筹财力后,向各职能部门下达年度预算控制额度,并反馈预算修改意见。
“二上”:各职能部门根据修改意见在学校下达的控制额度内,开展细化预算的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计财与国资处。计财与国资处提出建议方案提交校财经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二下”:计财与国资处根据学校决议编制正式预算,下拨各部门预算额度。
四、编制内容
2021年学校部门预算涉及的部门: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有年度创收任务的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
学校财政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全面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一)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学校,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收入分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承担上缴目标任务的单位须按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单位,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并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详见附件1表1)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可用于教学、科研等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支出预算按功能分为“基本运行支出预算”和“专项(重点发展项目)支出预算”。学校将结合综合财力、发展规划,优先满足基本支出经费需求,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国家财政已投入资金项目,学校不再重复投入,不用重复列入部门支出预算。如:修缮及设备购置类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类建设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科学研究类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
1.基本运行支出预算。
基本运行支出预算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经费,按支出用途分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和“部门业务运行经费”支出。
(1)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预算
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而发生的部门行政办公及差旅费、学院党政办公经费等支出。(各单位无需申报预算,由学校按定员定额标准统一测算编制;师生人数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填报附件1表8、表9、表10)
(2)部门业务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是指各职能部门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而发生的日常业务运行支出,如:本科教学经费、研究生业务费、招生就业经费、宣传经费、水电动力费等。按工作职能及业务性质分大类申报(不突破2020年预算下达额度),并提供详细测算依据。(人力资源部、基建处、国教院、继教院、后勤保障部还需分别填报附件1表3、表4、表5、表6、表7)
请各单位按要求据实填报“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详见附件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
2.专项(重点发展项目)支出预算
专项(重点发展项目)支出是指本部门在特定的时间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运行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一次性费用。该类预算按项目管理,由职能部处归口审核汇总、申报计财与国资处;经费安排上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逐一审核会商并确定优先顺序,学校视财力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经费。2021年专项申报合计金额不得超过2020年预算下达额度。还需按项目填写“部门专项(重点发展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详见附件3)、“项目(重点发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4)。
五、编制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对于项目分块预算,如本科教学仪器设备费、信息化专项等,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要制订相应工作计划。与项目分块预算有关的部门和学院,要在各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切块预算工作。
(三)绩效导向,论证充分。各部门必须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充分体现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单位目标任务,对新申请预算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重大项目安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要经过严格论证。列明单位整体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与预算安排及目标考核挂钩。
(四)完整编报,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的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要在表格或项目申报书体现数据测算的路径和依据。各项数据要做到完整、准确、可靠,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六、报送方式
填报完成后,请各单位打印预算表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2020年12月25日(周五)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计财与国资处预算科(行政楼A115室),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
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沟通。联系人:柳柳、陈平荪,联系电话:025-84396283,邮箱:ysk@nj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申报表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部门专项(重点发展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4.项目(重点发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