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1-03-02 16:33:1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为规范我校公务用车及费用报销管理,落实教育部审计整改,从即日起我部门对公务用车中关于派车单的填制和报销,严格执行《南京农业大学公务活动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凡符合公务用车规定的用车,在车费报销结算时,必须附学校统一格式的《南京农业大学公务活动派车单》(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官网下载区下载)。派车单上各栏目、要素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齐全,填写不规范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单据将给予退单处理,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1年3月2日
上一篇:关于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下一篇: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关于寒假财务报销等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