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第一个考核时点6月30日即将到来,财政专项执行进度要求达到50%。为保障预算执行进度,顺利完成学校考核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执行考核时点
财政资金考核预算执行进度要求:6月、9月和12月底作为重要的三大考核时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需达到50%、75% 和 100%。重要节点预算执行进度将与学校下一年度财政拨款资金相挂钩,直接影响学校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
二、涉及财政专项资金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经费编号Z5121191**
2.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经费编号ZJ21195**、ZW21195**、ZJ20155**、ZW20155**等
3.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经费编号Z5621193**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项目经费编号61BW20*****、62BW20*****等
5.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项目经费编号Z6221*****、Z6220*****、Z6219*****等
6.教育部其他司局项目——项目经费编号Z5921*****、Z5920*****
三、相关工作要求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不是“突击花钱”,请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按照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支付,加快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和绩效。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