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评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93号)相关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科学申报2024-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建立我校修购专项滚动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1.修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房屋修缮:为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所需房屋建筑物的必要维修、加固和改造;
(2)设备资料购置:购置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
(3)基础设施改造: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人身安全等所需的水电气暖、道路、网络、照明、节能、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4)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装修、装饰、设施配套等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
2.重点支持领域:
(1)校区重大建设发展项目的辅助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道路管网、水电气暖、网络通讯、照明安全等;
(2)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艺术场馆等房屋建筑物;
(3)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
(4)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
(5)图书文献及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
(6)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
(7)完善安防、监控、消防、防雷设施;
(8)学校教学实验平台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校级统筹项目
根据修购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学校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为学校建设发展层面统筹安排项目。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围绕学校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需要,做好项目的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做好项目规划的论证、编报、评审、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项目申报实施归口管理
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遴选、申报和排序。
项目申报具体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教学平台建设、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由教务处负责;
(2)新校区建设配套项目由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
(3)学校基建类配套项目、大型修缮、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修缮(包括必要的配套设施家具)、场地修缮、教学实验室改造、地下管网综合设施、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由基本建设处负责;
(4)图书文献资料项目由图书馆(文化遗产部)负责;
(5)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
(6)实验室建设、试验基地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基地处负责;
(7)安防、消防、防雷设施由保卫处负责;
(8)食堂修缮、供暖锅炉改造、电力增容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3.申报三年滚动项目预算
各单位从整体角度进行统筹和规划,综合考虑上报2024 -2026年三年项目滚动计划,其中2024年、2025年、2026年新增项目需按年度分别提交。
(三)申报工作要求
1.申报项目要求
(1)子活动申报额度起点原则上为1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各单位编制申报项目计划时,要综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优先安排与教学科研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的申报、实施、预算执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修购专项全部纳入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往年实施的修购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会作为安排新项目预算的依据。
(3)校舍维修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建设的辅助设施和配套项目,需同设备购置项目分开申报。
(4)申报设备购置类项目需提供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包括品牌、型号规格、价格、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等具体信息,请相关单位提前调研、落实。按照规定,打印机、复印机、实验试件、实验耗材、人工费等不属于申报范围。
(5)申报项目中所有涉及新增资产的支出,需填报新增资产申报表(详见附件3),100万元以上涉及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类的支出需填工程及服务类政府采购申报表(详见附件4)。
2.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需提供材料包含: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可参考附件6);
(3)新增资产申报表(如涉及新增资产必填);
(4)工程及服务政府采购申报表(如涉及100万以上的工程、服务类支出必填)。
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于7月3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计财与国有资产处预算科(行政楼A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预算科邮箱ysk@njau.edu.cn。联系人:柳柳、殷菲菲,联系电话:84396283。
3.申报项目评审
根据教育部要求,教育部评审专家组届时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本次只评审2024年申报项目;2025-2026年申报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库实施滚动管理,本次不予评审。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遴选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2022年项目总结工作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届时教育部项目检查专家组将对我校2022年修购专项进行专项检查,请各相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对2022年修购专项的基本情况、管理经验、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举措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相关总结材料电子稿请于7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ysk@nj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新增资产申报表
4.工程及服务政府采购申报表
5.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6.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参考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