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6-2018年项目申报和2012-2014年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418号)的要求,教育部检查组拟于7月中旬对我校2012-2014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和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专项(以下简称“长效机制专项”)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2-2014年修购专项
2.2013-2014年长效机制专项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决策。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计划性、规划的合理性、决策的合规性、决策程序的系统性等。
2.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的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执行和调整是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3.项目成效。主要包括项目的产出情况、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
三、检查步骤
1.自评阶段(7月7日-10日)。请各相关项目单位填写“检查指标体系表”(附件1)和“建设成效统计表”(附件2),并撰写自评报告、总结材料。
2.检查组驻校检查阶段(7月12日启动)。教育部专项检查组拟于7月12日(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方式是结合自评情况听取学校汇报和现场检查项目进展及运行状况。
四、其他事项
1.高度重视检查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缜密部署,做好内部协调,结合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项目自评、总结汇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及时报送项目检查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于7月10日之前将相关项目的“检查指标体系表”、“建设成效统计表”、自评报告以及执行情况总结材料(文字、图片及PPT)报送至计财处专项资金管理科。
项目检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
计财处专项资金管理科胡伟清、杨雅斯 84395583
电子邮箱:hwq@njau.edu.cn
附件1:检查指标体系表.rar
附件2:建设成效统计表.rar
计财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