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国际合作工作中外汇来款业务经常发生。请涉及的相关老师知悉外汇到款认领办理的流程,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1.如有外汇项目经费拟入账的老师,请至少在对方款项汇出前5-7个工作日联系我处资金管理科。根据人民银行监管要求,境内机构开户银行有外汇来款时,需要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经校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办理银行到款时以此为依据入账;
2.到款经费的币种和金额,原则上需与合同或协议签署时保持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变更须提供说明或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或协议一起递交银行,方可入学校账户;
3.请老师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到我处办理入账手续。若银行没有及时收到材料反馈,会将外汇原路退回,将给老师带来入账的不便以及重复换汇手续费的损失。
请大家互相转告,确保外汇到款顺利入账。
编辑:李佳1 校对:王翌秋 审核:郑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