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

时间:24-04-29 16:26:56

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学校预算安排在坚持“保重点控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提升学校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节省出的资金用于支持学校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改革推进和重点领域建设。

一、强化科学预算编制与协调

2023年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学校整体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不得列支预算,并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将部门预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核算及预算执行进行系统联通,要求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无预算、不采购”。根据管理要求,在申报“一上”预算阶段就必须将“资产申报、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全部完成申报入库,财政部原则上不再受理当年预算安排的新增资产及政府采购项目。

请各部门、单位务必提高站位,认识到预算编制的重要性,做好前瞻性规划,对于第二年需要购置车辆、单价100万以上设备或实施基本建设项目等,应严格按“一上”通知时间内及时报送实验室与基地处、教务处、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如不确定归口部门,应及时通报计财与国有资产处,避免因漏报、错报影响重大项目实施。

二、严肃预算刚性执行

严格执行批复预算,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得调整。为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

严禁超预算支出,不得对预算未列项目安排支出。对项目执行中需要统筹或调整的,应及时通报计财与国有资产处,严格按照学校预算调整制度执行变更,保障及时招标采购和预算顺利执行。

计财与国有资产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