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关于购买办公用品报销的有关通知

时间:14-02-28 07:27:02

为了加强购买办公用品的财务管理,制止借购买办公用品为名购买个人生活消费品或职工福利用品,结合国家清理“小金库”的专项工作要求,对自购办公用品及报销作以下规定:

    一.办公用品应到办公用品专业商店或综合商店购买。

    二.购买办公用品开具发票时,如只开具“办公用品”项目无明细时,必须附商店机打购物清单或购物小票,小票金额应与发票金额一致。

    三.如所购买办公用品的商店无机打的购物清单,应在开具发票时详细填列所购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四.发票需单位(项目)负责人、购买人、验收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财务不予以报销或不作为办公用品报销,而视同购买职工福利用品从本单位的奖酬金或福利帐户中报销。

    六.学校以后将逐步实行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与 集中采购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计财处     

20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