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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时间:14-02-11 17:11:02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校事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现将2014年学校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强化预算,开源节流,统筹兼顾,绩效考核”的原则,保重点、保发展、保民生、保运行,实行积极、稳健、从紧的财经政策。

(二)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要体现部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学校财力的可能,保证收支平衡。

(三)经费统筹原则。在校内项目安排上,统筹校内外资金的使用,力避重复投入、重复支出。

(四)精细化原则。细化各类收入、支出测算依据;进一步细化核算学校办学成本,强化各类经费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达到节约经费的目的。

(五)全口径原则。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将学校的所有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编制范围

2014年学校部门预算涉及的部门:机关各部(处)、直(附)属单位,有年度创收任务的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教育学院等以及工学院、江浦农场、实验牧场等单位。

(一)收入预算。凡是单位在行使职能过程中或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的,均须编报收入预算。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计增减变动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全面测算应取得的各项收入,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

1.基本支出:是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日常支出计划(包括日常办公、邮电、交通、差旅费等),测算依据同往年。

2.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专项支出计划。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按具体支出项目详细测算、列报,并说明测算依据。对2013年批复预算已经执行但未结算或未完成的跨年度项目应重新编报,并说明执行情况及原因,否则不予安排。

三、执行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2014年计财处将组织专家对部分申报内容及获准项目进行评估,确保预算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报送时间、方式

填报完成后,请各单位打印预算表及有关编报说明的纸质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于2014年1月16日之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计财处预算科(行政楼A-217室),如有相关支撑材料,请一并报送。有关预算表下载请浏览计财处网页,联系人:杨雅斯、吴杰,联系电话:025-84396449,邮箱:wujie007@nj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部门预算.xls 

 

                                                                      计财处

                                                                   2014年1月6日